昨天參加的講座中一句話「這次學運證明了教改是成功的。」
讓我想起了這個男人。
他小時候是三級貧民,長大是美麗島的辯護律師、立法委員、台北市長,然後台灣總統。
2000年我小學五年級,拖著不情願的媽媽到百貨公司買了扁娃背包當書包。
當然那時只是覺得公仔可愛。
後來媒體與大人說著我是教改白老鼠、是建構式讓我數學變差、阿公的退休金被削減了、.....
原來他們家在海角藏了七億,許多人穿上紅色衣服倒舉拇指上街,
最後幾年的印象只停留在他高舉被銬上的雙手。
這個男人,從三級貧民,變成美麗島的辯護律師、立法委員、台北市長、台灣總統,然後被監禁的囚犯。
他是個改變台灣的男人,他是個人,
我不懂為什麼會認為他罪不可赦、為什麼要趕盡殺絕?
【即使是死刑犯也有基本人權。不論判決為何,入監後的犯人就是國家政府的責任。把一個健康之身關到連醫師都束手無策了,甚至在診斷書中強調阿扁的病情已是「醫學上不可逆之症狀」,但政治鬥爭仍舊凌駕一切。台灣確實是一個用刀叉吃人肉的社會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