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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參加的講座中一句話「這次學運證明了教改是成功的。」
讓我想起了這個男人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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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參加的講座中一句話「這次學運證明了教改是成功的。」
讓我想起了這個男人。
他小時候是三級貧民,長大是美麗島的辯護律師、立法委員、台北市長,然後台灣總統。
2000年我小學五年級,拖著不情願的媽媽到百貨公司買了扁娃背包當書包。
當然那時只是覺得公仔可愛。
後來媒體與大人說著我是教改白老鼠、是建構式讓我數學變差、阿公的退休金被削減了、.....
原來他們家在海角藏了七億,許多人穿上紅色衣服倒舉拇指上街,
最後幾年的印象只停留在他高舉被銬上的雙手。

這個男人,從三級貧民,變成美麗島的辯護律師、立法委員、台北市長、台灣總統,然後被監禁的囚犯。
他是個改變台灣的男人,他是個人,
我不懂為什麼會認為他罪不可赦、為什麼要趕盡殺絕?

【即使是死刑犯也有基本人權。不論判決為何,入監後的犯人就是國家政府的責任。把一個健康之身關到連醫師都束手無策了,甚至在診斷書中強調阿扁的病情已是「醫學上不可逆之症狀」,但政治鬥爭仍舊凌駕一切。台灣確實是一個用刀叉吃人肉的社會。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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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out author
陳水扁一上任自動減薪一半(這可不是政見),八年他少領4000萬。 奉天專案一年孳息一億,八年八億,總統可自由使用,不受任何規範,他取消專案、繳回國庫。 選票補助一票30元,兩次總統大選,共得三億多,全數給民進黨中央黨部。 八年任期,募款政治獻金贊助黨內及友黨同志大小選舉,約14億。 侵占機密案,2014年8月29日,特偵組查無犯罪事證,全案簽結。 海外洗錢案,2014年8月06日,特偵組查無不法實據,全案簽結。 教唆幕僚偽證案,2012年08月18日高院改判,逆轉改判扁無罪。 國務機要費案,2011年8月26日高院改判,無罪定讞。 機密外交案,2011年4月28日駁回上訴,無罪定讞。 南港展覽館案,2010年11月11日高院撤銷,發回更審。 被定讞入罪的「龍潭案」,涉案人辜仲諒委託律師兩度公開承認當年作「偽證」,但法官不採信。而且此案是因為"實質影響力"說而判刑,相反林益世有人證物證的情況下,因"無影響力"而不適用此條(林當時為國民黨大黨鞭,你認為他有沒有影響力呢...??) 停審中的二次金改案,涉案人杜麗萍說特偵組要她作違心證詞,否則要羈押她,她甚至害怕而企圖自殺....。 (以上是公開已知資訊) 再"直接性貪汙"方面的指控,法律上已全部無罪 而會做出裁自己薪水事情的人,道德上也不該認為他會貪汙 在民主法治國家中,法律是無罪推定原則的 ((如果你還認為台灣是的話 因此我從太陽花後研究阿扁相關議題至今,得到的結論是: 『欲加之罪,何患無辭』 我不認識阿扁、沒看過他本人、沒接觸過他身邊的官員,更遑論拿他好處 但我可以非常明確的跟你(妳)說:我相信陳水扁是無罪的!我甚至相信他是沒有貪汙的,不論法律上、或道德上! 《主權獨立》《公民覺醒》是台灣走向真正的民主、與更美好未來的必經之路 我個人認為要在加上《平反扁案》,我也堅信這三條路會是同一個方向 而最終將匯聚在一起,屆時台灣將能走出困境、突破侷限翱翔於九宵! 這就是我的政治理念!
為阿扁洗冤是冒天下大不韙之舉,然雖萬千人、吾往矣!我願為真相赴義,並誓不反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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